館際互借

互換借書證借閱規則

  1. 本院同仁可持證至圖書館流通櫃檯辦理借閱下列合作館之互換借書證,逕赴各館借書。
  2. 可借用互換證對象為本院編制內人員。
  3. 互換借書證借期30天,不得續借。
  4. 遺失借書證時,請向本院圖書館流通櫃檯辦理辦理報失賠償事宜
  5. 向各合作館借閱之書籍,請於到期日前自行前往各館歸還。
  6. 借書規則及毀損遺失書籍賠償請依各合作館的規定辦理。

互換借書證單位與借閱權限簡要說明

依筆畫排序單位本院借卡身分限制借閱類型借閱冊數借閱天數續借預約逾期罰則簡要說明借書證效期借書證遺失手續費備註
1成功大學編制內正式人員圖書521XX逾期歸還或遺失賠償,依該館之規定辦理。200元
2師範大學編制內正式人員圖書521XX逾期歸還或遺失賠償,依該館之規定辦理。
如遇貸方急需,得隨時要求借方於指定時間內歸還,若逾3次漠視此規定者,得終止其借書權利。
200元
3清華大學編制內正式人員圖書530XX逾期歸還或遺失賠償,依該館之規定辦理。200元
4陽明
交通大學
編制內正式人員圖書530XX罰款:1本1天5元112年12月31日200元限交大校區

對方館借閱規則: